傳道師 – 「牧師資格檢定申請 」 文件繳交細項說明

傳道師 – 『牧師資格檢定申請』相關繳交文件 如下 :

1、教會公函+同意推薦之小會議事錄影本

2、申請文件影本各二份:

1).F-02牧師資格檢定請書(請蓋教會公印+小會議長印)

2).畢業證書、

3).任命書Ž、

4).教牧研習證明二次、

5).傳委會舉辦在職訓練證明二次、

6).族語能力認證檢定合格證書(自2022年起,以「通過公函」證明)、

7).F-04牧師資格檢定中會/族群區會推薦表(傳道師僅須填寫姓名、中會/族群區會及教會)、

8_.六科E-03記錄表

★照順序裝訂,經由小會呈送申請者所屬中會,由中會核查資料齊全後保存一份,將另一份送傳道委員會辦理。★

相關詳細作業說明 可至 總會傳道委員會官網:https://evangel.pct.org.tw/03_5.htm

表單下載:https://evangel.pct.org.tw/download.htm